港府指台灣當局在港無執法權 無權派員到港押解疑犯

發佈日期: 2019-10-23 02:00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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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深夜發聲明,指台灣執法當局在香港無執法權,無權派員到港押解疑犯。

聲明指出,台灣來港將出獄後的台灣殺人案陳姓疑犯押解到台灣,等於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司法管轄權,完全不能接受。

當局指,陳同佳出獄後是自由人,特區政府無權對他施加強制措施,他可選擇有人陪同下赴台,抵達後台方可拘捕他。當局反問既然陳同佳自願自首,何來逃亡滅證之嫌,強調若台方願意處理,應立即取消對陳同佳的入境管制。

當局又指,殺人案在台灣發生,死者屍體、主要證人、證物都在台灣。至於在港方的證物,除了陳同佳自願帶往台灣的證物外,其他證物當局會在法律容許下,盡量配合台方請求。

聲明又強烈反對台方指陳同佳自願自首有政治圖謀,稱若台方真心秉持公義,應務實處理,不要令事情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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