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回應法庭處理刑事案件所需時間 指個別案件不同

發佈日期: 2019-10-22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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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回應傳媒查詢法庭處理刑事案件所需時間。

指刑事案件由提堂至審訊,實際所需時間因應個別案件有所不同,大部分情況下,若案件未能在首度提堂時完成處理而需押後聆訊,便會出現是否准予保釋的問題。

裁判官會嚴格依據有關法例處理,法律規定只有在裁判官覺得有實質理由相信被告會棄保潛逃、在保釋期間犯罪、干擾證人、破壞或妨礙司法公正,才可拒絕保釋。

在決定是否准予保釋時,裁判官須按法例要求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如控方或被告不滿裁判官的保釋決定,均可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申請覆核或更改。原訟法庭同樣會依據法律要求考慮和決定有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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