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快以《收回土地條例》收私人地 建公屋及首置房屋等

發佈日期: 2019-10-16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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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提出會加快規劃運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私人土地,興建公營房屋、首置及相關設施。

現時具發展潛力,但未納入發展,大部分屬私人擁有的新界棕地,估計約有450公頃,包括屏山及藍地一帶。《施政報告》指,規劃署會先檢視其中160公頃可否作公營房屋發展。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我今次提出的是更聚焦地改劃私人土地作公營房屋發展,繼而行使公權收回私人土地作公共用途,是突破思維。」

政府亦會收回在發展規劃大綱圖上,已規劃作高密度房屋發展,但業權分散,或基建有限而具發展潛力的土地。市區方面,會收回茶果嶺村、牛池灣村、竹園聯合村寮屋區共七公頃土地,作為公營房屋新社區。政府消息指,目標是十年內提供6300個單位。

至於公私營合作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明年初會接受申請,將容許較高發展密度。當中會指定七成新增樓面面積,用作公營房屋或「首置」類別。政府消息指,撥至公營房屋的土地,最少有35000平方米,提供最少700個單位。政府會交由房委會或房協興建,基建就由發展商負責,可由地價中扣除。

政府審查申請後,再由新成立、具公信力社會人士組成的顧問小組提供意見,最後由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審批。

林鄭月娥又指:「我在此呼籲所有地產發展商支持政府用《收回土地條例》和透過『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發展他們持有的土地作為公營房屋或「首置」用途,為解決港人的住屋問題主動作出一點回饋。」

林鄭月娥亦重提「明日大嶼願景」,表示理解部分人對發展人工島,及大規模填海有疑慮,但住屋建設屬於香港市民,希望立法會批准有關填海研究的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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