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荃灣中槍學生涉襲警被捕 案件交重案組調查

發佈日期: 2019-10-02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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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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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日全港發生多宗嚴重衝突,警方在四處地方共開了六槍,近270人被捕,是六月反修例以來單日最多。其中在荃灣中槍的中五學生,消息指被警方以涉嫌襲警拘捕,目前情況由危殆轉為穩定,警方強調當時警員生命受威脅,別無選擇下才開槍。

警方星期二下午在荃灣海壩街,驅散示威者後撤退,大批人追出大河道,一批人襲擊一名拿長盾的警察。有防暴警察持槍衝前,一名穿黑衣的人用鐵枝打中警察的手。警察開槍,黑衣男子中槍。有另一名穿黑衣的人拾起地上的鐵支。

警方在記者會上播放片段,解釋當時情況,指當時有大批人用鎚仔等致命武器襲擊警察,開槍的警察最初只是擎槍戒備。

行動科高級警司汪威遜表示:「他擎槍處理並非立即開槍,而是很細心去分析到底應如何處理、如何可停止那麼多人。我們同事(開槍警員)要拯救其他人生命,他本身生命也受有暴徒開始襲擊他。」

對於有人質疑開槍警員左手持有另一支防暴槍,為何選擇開實彈槍?

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鄧炳強稱:「我們同事生死懸於一線,他根本沒有選擇,沒有可能再用其他武器。如果同事當時被打中,除了生命有危險外,他的槍如果被暴徒搶了,亦不是未發生過,之前亦有暴徒嘗試搶我們的警槍,後果是不堪設想。」

那麼為何要打身體呢?

鄧炳強指:「開槍是要向最有效、最大面積開槍,這個指引亦是與世界其他國家是一樣,而最大我們打到的範圍,一般就我們可以打到命中目標,身體這個中間的地方。」

被問到男子中槍後,警員未有即時查看他的情況,警方解釋是要確保現場環境安全才急救。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三分鐘後危險遠離後,立即為傷者提供基本的急救,我看不到救援上有任何的延遲。」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星期三凌晨見記者時,亦強調警員是迫於無奈才開槍。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稱:「當時在電光火石之下,受到近距離的襲擊,或他的同袍生命受到威脅,所以才採取這個行動。我們認為是合理、合法。」

警方又說初步調查後,看不到為何開槍的警員要停職,強調十分重視開槍事件,會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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