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倡盡快訂立禁蒙面法 林鄭月娥指要慎重考慮

發佈日期: 2019-09-24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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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建議,政府應在立法會復會後盡快訂立《禁蒙面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訂立這類法例或會令本港情況再惡化,要慎重考慮。  

反修例示威持續三個多月,不少激進示威者戴上面罩,肆意破壞公物,投擲汽油彈、襲警等。曾經表示會審視所有法例的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再被問到會否引用《緊急法》或訂立《禁蒙面法》和《辱警罪》時,強調要審慎研究。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這些法律運用後會否帶來另外一些反效果,令今日已經很紛亂的局面,或香港已受到國際上聲譽的破壞再進一步受挫,這些全部政府需要認真考慮,所以到目前為止,我們沒引用剛才所說的比較特殊的法律進行這方面工作。」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認為,示威者蒙面加大警方執法難度,立法會應盡快訂立《禁蒙面法》。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稱:「我很希望立法會一開始復會後可以討論反蒙面法。第一,我認為不容許蒙面可以令大家知道犯法是會付出代價,可以被通緝、被逮捕。如果捉到一個人而因為證據不足,花了很多力量而不能繩之於法,法治不能彰顯。」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認為,《禁蒙面法》無助解決紛爭,反而令立法會成為示威目標。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表示:「立了《(禁)蒙面法》,不代表香港人不會出來;立了《(禁)蒙面法》,如果香港核心問題不解決,一條法例是解決不了任何東西。(立法會)復會時便討論《(禁)蒙面法》,我相信立法會會議是不能進行,一定會再有一次包圍立法會的事件會發生。」

目前法國、德國等歐洲國家均有《禁蒙面法》,而加拿大,及美國有十五個州亦都實行這類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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