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三日共89人被捕 有遭擲汽油彈警員曾拔槍示警

發佈日期: 2019-09-16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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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三日示威和衝突,警方一共拘捕89人,其中55人昨日被捕。警方指政府總部外示威者曾向交通警察擲汽油彈,警察曾拔槍示警。

示威者星期日在銅鑼灣、灣仔及金鐘一帶堵塞馬路、縱火及破壞港鐵站,連同之前兩日衝突,共89人涉嫌非法集結、襲警、公眾地方打鬥等被捕,年齡13歲至67歲。

警方特別提到,星期日下午示威者在政府總部一帶投擲逾八十枚汽油彈。

警方發放片段,顯示有示威者曾向警察總部一條天橋投擲汽油彈。警方指,當時橋上有記者及市民。

下午五時許,在灣仔告士打道至少三枚汽油彈擲向兩名交通警察,他們曾拔槍示警。警方強調做法有需要及合理。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稱:「這個行為是想奪取兩名交通警員的性命,警員當時受到嚴重威脅,為了保護自己和同事安全,當刻果斷拔槍戒備,驅散暴徒,事件中該名警務人員表現英勇和克制;亦有暴徒被其他擲汽油彈的暴徒擲中,燒著了手及背部,可以見到暴力的行動已到失控地步。」

對於警察隊員佐級協會發聲明,指汽油彈是致命武器,現場警察有可能視為致命攻擊,使用相應武力制止,包括以實彈槍械。

警方強調,根據警察通例,使用槍械有嚴格守則,其中一個條件是保護自己或其他人受嚴重傷害。

行動部警司方志堅指出:「大家是否認為,被投擲汽油彈是會令身體受到嚴重傷害,如果認同的話,相信在那個危急狀況下使用槍械,我相信是相當合情合理。但我不會評論同事是否一遇到汽油彈,就會使用槍械,我們同事在現場會根據自己當時專業判斷,克制作出一個相對相應的決定。」

警方指,單是星期日一共發射32發催淚彈、11發橡膠子彈及12發海綿彈,有9名警員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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