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金鐘衝突男子被控暴動等罪 獲准保釋須遵守宵禁令

發佈日期: 2019-09-13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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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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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中示威者包圍立法會,一名男子被控暴動等罪,案件押後至下月再審。被告獲准保釋,期間須遵守宵禁令等條件。

21歲被告冼嘉豪被控一項暴動罪及兩項抗拒警務人員罪,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罪指6月12日,被告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並抗拒兩名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

案發時為下午3至4時,大批示威者在立法會外聚集,當部分示威者撤退時,被告未有離開,更向警方扔雨傘等雜物,導致一名警員擦傷。

控方指,案件將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申請押後至下月11日,以便處理轉介文件及保釋,獲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

辯方申請被告保釋,但反對控方提出晚十一朝六的宵禁令,指宵禁令是防止被告再犯,但本案發生在中午,被告無案底,加上過去三個月沒有再參與公眾活動,宵禁令是不相干、不恰當及不成比例。而被告任職私人屋苑會所救生員,希望不用遵守宵禁令。

主任裁判官表示,不見有泳池晚上開放,宵禁令不會影響其工作,批准被告以一千元保釋,期間須遵守宵禁令,不得離港及禁止踏足立法會大樓一帶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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