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四職員威迫青年購健身服務 其中兩人被判即時入獄

發佈日期: 2019-09-05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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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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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健身中心職員威迫青年購買健身服務,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其中兩人被判即時入獄。海關指是同類案件中判刑最重。

涉案四人是旺角一間健身中心的銷售員。海關稱他們以問卷調查為由,在街上把兩名青年帶到健身中心,誘使他們簽署購買協議書,再施壓迫他們從銀行提款交費。

海關去年四到五月拘捕四人,其中兩人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三星期,另外兩人分別判120和90小時社會服務令。四人亦須向兩名受害人賠償共二萬一千元。

海關歡迎判決,指是同類案件中首次判以監禁刑罰,認為可起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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