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見倡訂緊急法 特首稱任何可「止暴制亂」手段皆考慮

發佈日期: 2019-08-27 18:30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批評反《逃犯條例》修訂的示威暴力升級,令到人心惶惶,政府會以法治手段止暴制亂,對於有意見提出可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林鄭月娥表示,任何法律政府都會審視。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的示威持續兩個多月,暴力行動升級更蔓延多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行政會議前被問到會否啟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所有香港的法律,如果能夠提供一個法治的手段來止暴制亂,特區政府也有責任審視。」

根據香港法例第241章《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可訂立任何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而毋須經立法會審議,包括檢查、管制及壓制刊物、文字、照片及通訊等;也可逮捕、羈留、驅逐人士離境。

同時管制海港、港口、水域,海陸空貨運及客運,也有權沒收和調撥財產,還可授權進入與搜查處所,違例者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相關規例即使牴觸成文法,仍具效力,並會持續生效,直至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廢除為止;但市民亦可提司法覆核。

身兼資深大律師的行會成員湯家驊指,港英政府在六七暴動時曾經引用相關條例,個人認為必須符合《人權法》要求,亦要證明香港公共安全受持續威脅,政府可參考外國經驗。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稱:「在其他國家及地方的經驗,最常用的一種緊急規例,就是延長拘留時間。其實現在網上有機會,有很多虛假的消息在流傳。新加坡五月已通過了虛假新聞法。」

民主黨表明反對,指等同剝奪香港人和平集會自由。

民主黨區議會(二)議員涂謹申表示:「這是個很蠢很笨的做法,對國家非常不利,添煩添亂。簡單而言,你用『戒嚴』兩個字就得了,戒嚴即是指你不用再打算和平集會,和平集會都取消。」

他擔心一旦實施,將引起香港人更大反彈。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