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兩項妨擾罪成判囚16個月 高院審理其保釋申請

發佈日期: 2019-08-15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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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中環」發起人之一的戴耀廷,早前被裁定兩項妨擾罪成,判囚16個月,高等法院早上審理他的保釋申請。

戴耀廷由囚車押送到法院。他四月被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刑期同期執行,監禁十六個月,在大嶼山石壁監獄服刑。他五月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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