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 辯方律師呈37封求情信

發佈日期: 2019-08-14 15:05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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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官馮永業涉嫌收受商人陳婉玉利益案,馮永業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不成立,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而陳婉玉提供利益罪不成立,法官拒絕馮永業保釋申請。

辯方律師呈上37封求情信,包括現任及前任高官撰寫,證明馮永業獲同事愛戴,一直熱心香港事務,在不同範疇貢獻社會。據了解,包括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前警務處處長李明逵,亦有現任政策局常任秘書長等。

至於在聆訊中未現身的馮永業太太、即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也有為丈夫撰寫求情信。辯方律師在庭上披露內容,指她和家人帶來極大痛楚,但馮永業一直都將家人和女兒放在最高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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