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批示威暴力升級需相應武力制止 承認曾用過期催淚彈

發佈日期: 2019-08-12 23:01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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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過去幾日與反修例示威者在全港多處爆發衝突,警方批評示威暴力升級,要使用相應武力制止,又承認曾在港鐵葵芳站發射催淚彈。

警方在記者會展示星期日檢獲示威者的武器,包括丫叉、鋼珠、波子,亦有鐵鎚和改裝的行山杖等,指由上星期五至今,在各區行動中共拘捕149人,介乎15至53歲。

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鄧炳強表示:「他們採取『野貓式』手法,將暴力事件伸延到全香港、九龍、新界,包括有組織性和有預謀地,投擲汽油彈和用疑似槍械襲擊警察,警方有責任用相應的武力去制止這些暴力行為。」

警方星期日晚曾進入港鐵葵芳站驅散示威者,做法受質疑,警方指,不論有沒有人報案,只要有合理懷疑都可以入內執法;又承認曾在葵芳站內,發射過一枚催淚彈和兩發橡膠子彈。

被問及是否罔顧公眾安全時,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表示:「葵芳港鐵站不同一般的港鐵站般在地底,當時評估是半開放式的站。」

有記者追問:「你發出催淚煙,是否就是犧牲港鐵職員的安全?市民的命就不值錢、為了驅散示威者?」

江永祥回應:「我又反問一句,暴力示威者在裡面用彈叉,有沒有想過會打到途人?在裡面燒煙霧餅,又有沒有想過途人危險?」

而在太古站內,警員曾近距離向人群發射胡椒彈球,警方強調,胡椒彈球不是致命武器,效果與胡椒水劑類似,設計是在短距離發射,強調使用武力有嚴格規定。

警方又承認,近日行動有使用過過期催淚彈。

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指:「標示是顯示最佳效能的期限,換句話說過了這個期限,第一件事我們理解就是,最重要是不會對公眾構成更多危險。是會影響它能夠發射的機率。警方是有用過,但確切的數目暫時不能向大家公布。」

警方指,會檢視有關問題,承諾在未完成檢視前,不會再用過期催淚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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