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再向多個遊行發反對通知書 強調非限制示威自由

發佈日期: 2019-08-09 18:31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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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再向多個反修例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警方強調並非限制示威自由,這星期已批准超個十個遊行集會。

有市民分別向警方申請,在星期六和日遊行和集會。其中在星期六,大埔、黃大仙兩區的遊行、集會,警方都批出「反對通知書」。

星期日深水埗的遊行、集會也不獲批准,同天港島由維園至北角的遊行亦不批准,但容許申請人下午一時至五時在維園集會。

警方指過去兩個多月,多個反修例示威,參與人士都和警方發生衝突。警方是在風險評估後,基於公眾安全,決定反對部分活動申請。

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吳樂俊表示:「大家覺得我們作出一些限制,觀感上覺得我們所有遊行集會也禁止。我可以告訴大家絕對不是。就著這星期,我手上沒有數據,但我相信有超過十個遊行集會,我們有批准繼續進行。」

警方又澄清網上言論,指並沒有內地執法人員混入香港警隊;又否認未來會直接拘捕示威者。

吳樂俊說:「所謂『最高指示』,未來處理示威活動不會再作出驅散,而是直接拘捕、檢控暴動罪。我可以在這裡很肯定告訴大家,這個謠言不實,是錯的指控,警方一直致力協助市民和平表達訴求,而警方工作只會針對處理違法行為,並根據現場的情況作出評估和行動。」

對於在驅散行動中,有否使用過期的催淚煙,警方表示,使用催淚煙有既定指引,但暫時未有相關資料,承諾會進一步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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