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學生會會長涉藏攻擊性武器被捕 扣查期間不適現仍留醫

發佈日期: 2019-08-07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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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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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在深水埗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的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被扣留調查期間報稱不適,仍在醫院留醫。

觀眾提供片段指,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晚上七時許在深水埗被便衣警員截查,便衣警員搜查他一袋物品。

警員問:「這是甚麼?」方仲賢答:「電筒。」

警員再問:「甚麼電筒?」方仲賢稱:「激光電筒。」

警員問:「激光電筒?哪裡買?」方仲賢答:「鴨寮街。」

警員說:「用來做甚麼?」方仲賢謂:「觀星。」

警員表示:「我懷疑這是攻擊性武器。」

方仲賢反問:「為甚麼這是攻擊性武器?」

警員稱:「不要緊,你和法官講,我現在拘捕你,藏有攻擊性武器。」

方仲賢指警員「叉頸」,軍裝警員到場把他帶走,方仲賢因感到不適送往明愛醫院,校長錢大康到醫院了解。

浸大校長錢大康說:「最緊要他身體好;第二,最緊要他有一個公平的處理。」

浸大學生會批評警方拘捕無理。

浸大學生會副會長林穎澤指:「有位便衣警員打了方仲賢數拳。原來我們現在買『觀星筆』與朋友去玩、甚至自己用都不行,只要警方覺得涉嫌攻擊性,就可以拘捕你,我覺得是營造白色恐怖。」

警方晚上十一時交代拘捕行動,指五名休班探員當時在鴨寮街和北河街交界,發現一個男子離開一個牌檔,形跡可疑。警方稱探員表露身份後,該男子逃走,再次截停他後,在他手持的膠袋搜到十支約十八厘米長的懷疑「鐳射槍」。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周學賢表示:「攻擊性武器來說,在法例上定義有不同演繹,有些可能是本身可作攻擊性用途。如果一些物品本身並非用作攻擊性用途,但有任何人將這些物品用作攻擊其他人,該物品亦可歸類為攻擊性武器。上前截停搜查時,男子的反應、他購買『鐳射槍』數量,根據探員在現場調查後,我們有合理懷疑,相信這名男子干犯了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所以我們作出拘捕。」

警方指,近期示威者向警員照射鐳射光,有警員因此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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