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房委會擬允合資格未補地價房屋租予指定非政府機構
發佈日期: 2019-07-23 22:31
港澳
粵據了解,房委會計劃試行容許合資格未補地價的資助出售房屋,整個單位出租予指定非政府機構,再轉租予有需要人士,最快第四季推出。 消息指,業主需要擁有單位滿十年才可出租,涉及約34萬個單位,每個單位最多可租予兩個租戶。而租戶須為輪候公屋至少三年的一般申請者,或已經輪候六年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試行為期一年。 房協去年亦曾推出類似計劃,讓轄下未補地價資助房屋的業主將單位一部分出租予公屋申請者。消息指,房協將修改有關計劃,變為指定情況下,可出租整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