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警員個人資料被貼「連儂牆」 私隱專員指暫未接獲投訴

發佈日期: 2019-07-12 02:36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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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近期本港多處公眾地方都有市民貼上便利貼等表達訴求,當局指會視乎情況再跟進。

近期不少公眾地方,包括部分港鐵站附近,都有市民自發貼上紙張表達訴求。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指,食環署會視乎情況決定如何跟進。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就有關『連儂牆』的關注,食環署正檢視不同地區的環境衞生,如有任何投訴,構成環境衞生問題的話,食環署人員會評估及看看如何處理是最好。」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除非獲當局許可,任何人在官地張貼招貼等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一萬元及每日罰款三百元。

有大律師指,當局最終會否檢控,視乎具體情況。

大律師陸偉雄指:「雖然是違法,但同時亦要知道他們表達訴求,例如寫上『香港加油』,我覺得無可厚非,你沒理由為了這些行為檢控,因為檢控怨氣會更大。這情況不能濫用,例如有些人將個人資料寫出來或張貼相片,這就超乎容忍的限度。」

私隱專員公署則發聲明,指截至星期四下午五時,未收到有關警員個人資料被張貼在「連儂牆」的投訴。

但提醒任何人以公開展示等形式,披露其他人的個人資料,以達欺凌、具煽動性和恫嚇的不法目的,是違反《私隱條例》,私隱專員可發出執行通知,要求採取補救措施,若不遵守可判罰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若披露任何個人資料,令當事人蒙受心理傷害,更屬刑事罪行,可判罰一百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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