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就行為失當罪上訴至終院 法院周三頒書面判決
發佈日期: 2019-06-2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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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就罪成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上訴到終審法院。終院後日書面頒決。
曾蔭權去年二月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已經服刑完畢。終審法院開庭聆訊他的終極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將於周三頒布書面判詞。
控罪指曾蔭權出任特首期間,在行政會議決定雄濤廣播聲音廣播牌照申請時,沒向行政會議申報、披露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東海花園物業的事務往來,判囚20個月。
他及後上訴,上訴庭駁回定罪上訴,但刑期減至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