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德學校前女校長涉用虛假文書案 下月二日裁決

發佈日期: 2019-06-20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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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興德學校前女校長陳章萍,被控使用虛假文書,控辯雙方早上結案陳詞,裁判官下月二日裁決。

控辯雙方在屯門裁判法院結案陳詞,46歲被告陳章萍涉嫌使用虛假員工面試紀錄表,聘請已被取消教師資格的張錦輝,早前法庭裁定表證成立。

辯方結案陳詞指,陳章萍曾呈交面試紀錄表的副本,不等於她知悉正本是虛假。被告把涉案表格交給教育局前,僅用了1至2分鐘檢查一共逾30份文件,未必發現文件上虛假資料。

辯方又強調,法庭不能排除有其他人接觸涉案表格的可能性。

根據興德學校現任副校長何志輝庭上證供,表格只存放於校內一個櫃內,不肯定是否有上鎖。

時任校監鍾佳榮事前也知道,教育局將派人調查張錦輝的僱傭情況,而他亦有權接觸涉案文件,發現表格有未簽、或需補簽的責任,也不是陳章萍的責任,而是書記責任。

辯方解釋表格上的資料也可能是手民之誤。2016年7月16日是周六,時任高級主任李陽當日出席主持面試,但出席紀錄上沒有他的電子打卡紀錄。

裁判官水佳麗就指,2016年7月16日,涉案教師張錦輝只是以應徵者身份參與面試,但當日學校已有他的電子打卡紀錄,辯方想再解釋但被拒絕,案件押後至下月二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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