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不評論警方是否使用過分武力 免影響調查

發佈日期: 2019-06-18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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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及政府日前將上周三下午金鐘的衝突稱為「暴動」。特首林鄭月娥表示,自己是按警務處提供的資料形容事件,不能評論警方是否使用過分武力,以免影響調查。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稱:「這些破壞社會安寧、罔顧法紀的暴動行為,是任何文明、法治社會都不能容忍的。」

6月16日遊行其中一個訴求,是撤回當局將上星期三下午金鐘衝突屬「暴動」的定性。特首林鄭月娥解釋當日為何有這個判斷。

林鄭月娥說:「大家明白,在公眾集會的情況下誰最有權威、最有資料去判斷究竟發生甚麼事,不是我作為行政長官。我當日只是按警務處作了一個暴動的形容。我們從來都沒有認為或說過,參與6月12日在金鐘一帶的公眾集會人士,特別是學生是暴徒。」

她又引述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星期一晚的說法,指當日集會的市民,只要沒有使用任何暴力,完全不用擔心,指警方亦必須應對暴力衝擊。

至於警方有否做錯?林鄭月娥表示:「我今日不能作出一個判斷。如果我作一個判斷,我就凌駕這些投訴機制。當有人使用暴力,用自製武器去衝擊警方,亦嘗試用暴力衝入立法會大樓,警務同事有需要作出這反應。當日他們的職責就是這件事。我們不期望警察面對這些衝擊的事的時候是不去處理。」

被問到是否需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她認為監警會等現行機制可以處理。

警方至今就事件拘捕32人,其中涉嫌遊蕩的八人,經調查無足夠證據檢控,其中七人獲無條件釋放,正聯絡餘下一人完成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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