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為購二手居屋單位虛報入息 丈夫承認欺詐罪判社服令

發佈日期: 2019-06-17 17:42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一對夫婦為申請白表居屋第二市場單位虛報入息,丈夫承認欺詐罪,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40歲被告譚浩傑,2013年與太太打算透過「白居二」購買二手居屋單位,但夫婦月薪合共有40,535元,超出40000元入息上限,由一個開廣告公司的朋友協助製造假文件,將女申請人的薪金「報細數」以符合資格,成功購買筲箕灣東旭苑一個單位,節省逾280萬元補地價。

三人一同被檢控,而負責偽造薪金證明文件的廣告公司東主,早前承認虛假陳述罪,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至於兩夫婦,太太否認控罪,需要審訊;丈夫則承認欺詐罪。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向房委會提供虛假資料、剝奪他人資源,涉案金額不少,判即時入獄也不為過,但考慮被告已償還補地價,而且背景良好,重犯機會低,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