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全港購物業營辦福利設施 料最快明年底可服務

發佈日期: 2019-06-03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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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在全港18區購置物業營辦近160個福利設施,以200億元開支為上限,預計首批設施最快明年底可以投入服務。

這間設在灣仔謝斐道一棟商業中心二樓的長者中心,是政府在九十年代,以公帑購置私人物業後提供的設施。二月公布的《財政預算案》預留了200億元,計劃以同樣模式提供更多社福設施。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交代詳情,建議在全港十八區設158項設施,當中長者鄰舍中心佔最多,有48間,在十六區會營辦。其次是幼兒中心,有28間,區區都有一至三間,總樓面面積約19萬平方呎。康復設施中,到校學前康復服務十二區各有一個,青年服務方面,網上青年支援隊會在其中五區設立。

以地區計,元朗區新增設施最多,有15項,包括5間長者中心和3間幼兒中心;其次是沙田和油尖旺,各有14項。

政府計劃用約三年時間,在市場物色私人物業,包括商業樓宇、寫字樓或活化工廈,總樓面面積約61萬平方呎。

開支上限的200億元要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如下月通過撥款,最快明年第一季開始購置首批物業,預計最快明年年底首批設施可以投入服務。

政府表示,今次涉及的樓面面積佔非住宅物業樓宇,在去年年底總存量的約百分之0.14,所以不會對物業市場構成重大影響;又說會設委員會監督,確保購置物業的價錢合理,妥善運用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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