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涉收利益案 陳婉玉出庭自辯承認雙方親密關係

發佈日期: 2019-05-29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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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官馮永業被控收取商人陳婉玉利益案,陳婉玉自辯時承認,與馮永業關係親密,但不會要求對方離婚。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前副秘書長馮永業,被控04年接受商人陳婉玉51萬元,作為購買雍景臺單位的臨時訂金,以傾向優待對方相關三間公司,他否認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等罪。

陳婉玉出庭自辯提到婚姻破裂時,多次落淚,說與前夫1983年結婚,之後他有外遇,多年來多次出手打她,夫妻關係很差,03年她挽留前夫遭拒絕。

最艱難時候一星期要接受三次心理輔導,失去家庭、丈夫和支柱,不知道可以做甚麼。之後認識馮永業,她指相比前夫,馮永業為人斯文、溫柔及細心,重視她的感受,有時她不出聲,都會知她心情如何,覺得他很吸引。

03年底兩人坐直升機去澳門,互相表達愛意,說與馮永業一起不是比較開心,而是很開心,她將精神和時間都放在對方身上。

陳婉玉說不喜歡買樓、看樓,但馮永業喜歡,就陪他爭取見面。當時被稱為「馮太」很開心,因她知「沒有機會做到馮太」。雖然破壞別人家庭,但一定不會叫馮永業離婚,因丈夫有第三者,作為太太其實很辛苦。

她說喜歡馮永業,在他建議下買多個物業,包括雍景臺單位,不過物業由馮永業接手後,已不記得51萬元的事。而兩人關係在2016年因被揭發而終止。

曾為兩人安排看樓的地產代理吳鳳萍作供,她覺得兩人是情侶關係,因為看樓時「卿卿我我」。

案件星期四繼續,陳婉玉會繼續出庭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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