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續就涉嫌收取利益案自辯 指絕無濫權助港聯業務

發佈日期: 2019-05-28 13:32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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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前副秘書長馮永業涉嫌收取商人陳婉玉利益案,馮永業繼續自辯。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馮永業在代表律師引導下繼續作供。他表示,05年3月,政府處理港聯航空有關重慶和寧波等地航權申請時,他並不知道陳婉玉是港聯高層。

直至同年5月,他收到一封由陳婉玉署名,要求政府就西九龍直升機場減租,才知道陳婉玉是港聯執行董事。

馮永業指,二人關係不涉及公務,但長遠來說或有潛在問題。二人關係不能公開,亦為了家庭,同年6月至7月,他打算離開政府,透過獵頭公司找工。至2006年初,找到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的行政總裁職位。

他指絕對無出賣政府機密資料,或濫用職權協助港聯業務,否認收51萬元訂金作為「甜頭」。

馮永業接受控方盤問時提到,與陳婉玉的私交,在公務上沒有任何利益衝突,但現在他重新審視這段交往,承認「的確有潛在的利益衝突」。他又指,當時與陳婉玉的物業投資屬私人活動,不認為有利益衝突要向上級申報。

馮永業被控04年、擔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時,接受陳婉玉51萬元,作為購買雍景臺單位的臨時訂金,他否認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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