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接納推薦潘兆初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發佈日期: 2019-05-22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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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潘兆初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政府需徵求立法會同意。

四年前出任高院上訴庭法官的潘兆初,現年57歲,1993年加入司法機構,到06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對獲推薦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他表示深感榮幸,會竭盡所能履行職責。

根據《基本法》第九十條,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同意,並向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備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潘兆初是具高度才能的法官,為官持正不阿,在司法機構及法律界深得敬重,處理民事和刑事上訴的經驗豐富。

潘兆初曾處理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就男囚犯被強制剪短頭髮規定的上訴案。

2014年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被判處社會服務令和緩刑後,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潘兆初亦有份審理。上訴庭其後改判三人六至八個月即時監禁,三人其後上訴至終審法院,獲維持原審判決,毋須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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