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涉收取女商人利益案完成開案陳詞 兩人否認控罪

發佈日期: 2019-05-20 19:47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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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嫌收取商人陳婉玉利益案,在區域法院開審,兩人否認全部控罪。

控罪指55歲馮永業04年9月,出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時,無向政府申報接受63歲商人陳婉玉51萬元,作為購買西半山羅便臣道雍景臺的臨時訂金,以傾向優待與對方相關的三間公司,即港聯航空、港聯直升機,及港聯直升機(香港)。

馮永業否認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陳婉玉也否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辯方申請兩人毋須坐犯人欄內,改坐律師席以便跟進文件證據,獲法官批准。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馮永業負責參與政府的重要及敏感決策,及航空有關的事務。對陳婉玉相關公司作出敏感決定時,從未向政府部門透露,正與對方就單位磋商,做法實屬不當,忠誠分裂。

而馮永業04至06年間,多次作出濫用公職身份的決定,構成嚴重失當,並從陳婉玉接受51萬元利益作「甜頭」。

控方說,他擔任公職人員超過20年,無理由不知道如何會構成利益衝突,認為他刻意和蓄意隱瞞。公職人員需對市民負責,行為需切合公眾的信任,有可能存在利益衝突的,都不應該參與。

陳婉玉相關的公司曾向政府提交多項申請,包括航權分配、港澳碼頭直升機場擴建計劃等,而陳婉玉向馮永業給予饋贈,是維持良好關係。

控方已完成開案陳詞,案件在星期二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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