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旅客攜逾兩萬支未完稅電子煙入境 判囚六周及罰款

發佈日期: 2019-05-14 23:30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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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因為攜帶兩萬多支未完稅電子煙入境,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六星期及罰款二千元。

一名36歲旅客三月底在機場入境時被海關截查,在其行李內檢獲二萬六千支未完稅加熱非燃燒煙草產品,價值約七萬五千元,應課稅值約五萬元,涉嫌違反《應課稅品條例》被捕。

根據規定,年滿十八歲的旅客可免稅攜帶指定數量的煙草產品入境自用,包括19支香煙,1枝或不多於25克的雪茄,或25克其他製成煙草。

海關指今年首季有七名入境旅客因攜帶超過豁免數量的加熱煙入境,但未有申報,被法庭判監四個月及罰款介乎一千至四萬元。

海關提醒市民任何含有煙草成分的加熱非燃燒煙草產品,也屬於應課稅品。任何人非法管有、售賣或購買應課稅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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