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開庭處理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定罪提出的上訴。曾蔭權中午離開法院時,被問到修訂《逃犯條例》的問題。 曾蔭權被問到是否支持修訂《逃犯條例》,過去不修訂是否有法律上的考慮,是否需要更多時間諮詢公眾等,他一概沒有回應。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早前表示,修訂《逃犯條例》是要堵塞漏洞,特區政府過去做了22年鴕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