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議員就修訂逃犯條例提建議 不接受政府指不可行說法

發佈日期: 2019-05-07 23:00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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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再就《逃犯條例》修訂召開記者會解釋,曾就《逃犯條例》修訂提出其他建議的民主派及建制派議員,都不接受政府指所有建議不可行的說法。

要求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的民主派議員,先後提出修改現時其他條例,先處理台灣殺人案,其中提出用「域外法權」、容許香港法庭處理港人在境外干犯的嚴重罪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不可行,民主派反駁。

公民黨新界東議員楊岳橋說:「普通法的確以『屬地原則』作為根本,只不過這不是聖經。香港現時《刑事罪行條例》針對港人海外觸犯兒童性侵犯案件,過往亦有三次,香港將海外案件拿回香港審議、定罪和判刑。律政司司長認為擴闊『域外法權』方案並無追溯力,如果特區政府這說法是成立,同樣在程序上的修例,《逃犯條例》就可以有追溯力?這是她解釋不到。」

提出「港人港審」建議的建制派議員田北辰指,鄭若驊的理據不充分。

實政圓桌新界西議員田北辰稱:「政府完全交代不到,處理台灣案先走第一步,接著再遞交『港人港審』,這兩個方案是兩個不同法案,我們可以同時處理,也可以分開處理。如果你說(外地案件)進行本地聆訊,會有取證困難,那你如何把關?那控方都不用提交證人?辯方也不用提交證人?這把關不是更驚人嗎?」

他重申政府應先處理好台灣殺人案,再處理其他較長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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