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會就放寬海外醫生實習安排提新方案 倡劃一臨床時間

發佈日期: 2019-04-26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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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委會下月八日再討論放寬海外醫生實習的安排。醫學會提出新方案,要求不同機構的海外醫生通過執業試後,劃一要在公立醫院臨床工作十八個月,才可免實習。政府表示各方未有共識。

醫學會、醫專及兩間大學醫學院等代表星期四與政府開會,醫學會提出新方案,醫管局、大學醫學院及衞生署的海外專科醫生,要在香港工作至少三年,包括通過執業試後,劃一要有18個月臨床工作經驗,才可獲豁免半年實習,成為本地註冊醫生。

醫學會指,只有在公立醫院的「臨床工作」才可獲計算,令不同機構的海外醫生有同等臨床經驗。大學及衞生署可透過行政安排,讓醫生暫調到醫管局。

醫學會前會長蔡堅表示:「大學(醫學院)醫生把時間撥回去看病人,而不是行政、科研。(衞生署)做兒童身心評估的,需要返回政府醫院兒科,做兒科的臨床工作,做十八個月。」

代表病人組織的醫委會委員認為,新方案難以執行。

醫委會委員林志釉說:「表面上達到一視同仁基本要求,不要忘記衞生署是政府部門,醫管局是獨立機構,如果在工作上有這樣的調配,會比較複雜。」

政府指星期四的會議,與會者對新方案,包括「臨床工作」的定義,及如何計算年期,未有共識。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稱:「大學的醫科教授亦不只是做教學或研究,教學研究亦不是舒服的工作。他們(海外醫生)已經接受整體的專科訓練,其僱主應該可以決定,他的工作怎樣對其機構和對香港最有裨益。」

政府期望業界繼續討論不同方案,作出正面及一視同仁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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