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 引入「謹慎責任」

發佈日期: 2019-04-26 17:04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政府計劃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即日起諮詢公眾三個月。

修訂包括引入「謹慎責任」,要求動物負責人提供妥善照顧,條例亦適用於寵物酒店等寄養處所。

署方建議法例生效初期,先為貓和狗隻訂立實踐指引,授權政府人員向未能妥善照顧動物人士發出改善通知書,並就違反「謹慎責任」行為訂立罰則。

另外又加強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條文,建議虐待動物最高可判監十年,法庭也可永久禁止被定罪者飼養動物。

漁護署助理署長(檢驗及檢疫)薛漢宗表示:「如果是輕微的,我們看我們的經驗,一般出了改善通知書,一般主人都是會改善的。譬如狗繩過短,綁了在家,他不知道狗(繩)如果這麼短就不可以飲水或運動,就給牠長些的繩,讓牠自由活動。如果嚴重些,譬如他走了去,不理狗隻,令牠餓到快要死,或者幾日不給水牠飲令牠渴死,這個我們見到這麼嚴重,就會立即採取檢控。」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