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議員提逃犯條例修訂替代方案 以趕及處理台灣殺人案
發佈日期: 2019-04-26 00:35
港澳
粵普立法會審議《逃犯(修訂)條例》草案緩慢,有立法會議員提出替代方案,以趕及處理台灣殺人案。 立法會審議《逃犯(修訂)條例》草案的法案委員會,首次會議未完成一項議程。但懷疑涉及台灣殺人案的本港男子,在港涉及的案件即將判刑。 公民黨楊岳橋草擬私人條例草案,建議修訂《侵害人身罪》,賦予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權力,處理港人在境外涉嫌謀殺、誤殺或意圖謀殺的案件,回應外界對修訂《逃犯條例》後的部分憂慮,他又建議這個修例可設追溯期,以便處理到台灣殺人案。 公民黨新界東議員楊岳橋說:「我們今次只是擴闊香港法院的司法管轄權。無違反普通法的最基本原則,這樣東西我相信是經得起考驗,這樣做亦是最有效。」 民建聯周浩鼎擔心影響深遠。 民建聯區議會(二)議員周浩鼎表示:「香港的刑事法制度是不容許有追溯力。如果他今次的私人條例草案,是會完全顛倒我們香港刑事法律的制度。」 議員田北辰就建議,政府應改為先修改《逃犯條例》個別條文,將現時香港與其他國家的單次移交逃犯程序,擴大至內地及台灣,其餘就不變,相信反對意見會較少。 實政圓桌新界西議員田北辰指:「因為沒有改動其他任何東西,他們要逃犯,特首便要來立法會,立法會決定批准,特首才再交給法庭,都要經過三重手續。這個我覺得不用再去法案委員會,直接提交大會。」 身兼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的民建聯李慧琼就表示,若下次法案委員會開會仍未選出主席,內會有權決定如何處理。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重申,政府建議是經審慎及全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