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修逃犯例直接交立會大會審議 梁君彥指須視乎迫切性

發佈日期: 2019-04-21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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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正審議《逃犯(修訂)條例》草案,有議員建議直接交上立法會大會審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要視乎是否有迫切性。

處理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首次會議連委員會主席都未選到。有議員建議引用《議事規則》,直接將草案交立法會大會審議。

預料出任委員會主席的謝偉俊,在本台節目《講清講楚》指,由於下次會議訂在下周二,他認為要視乎台灣殺人案中本港疑犯,在港洗黑錢案下周一的判刑,再作決定。

九龍東議員謝偉俊說:「(扣減扣押時間)即時釋放,人都離開了,再做又為何?還有一個短時間做工作,這個短時間是否合理、能操作的時間,真的趕到,都可以考慮一下。這個建議是一個『核子彈』,可能炸出來後果如何,大家都不知。」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是否批准,要視乎有否迫切性。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稱:「經過法案委員會的好處,是有正反方面,亦讓政府聽到不同意見,繼而是進行不同的修改,除非是時間很迫切,有需要令立法會主席信納,是立即拿上大會,否則都是應該要經過適合的程序去處理是比較穩妥。」

提出把草案直接提交立法會大會的工聯會郭偉強認為有迫切性。自由黨及經民聯則不認同,指現階段應該按既定程序審議。

公民黨楊岳橋指,直上大會的建議是破壞立法會傳統,重申政府應要考慮加入「日落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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