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外國組織應尊重港府正常立法進程

發佈日期: 2019-04-20 23:30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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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逃犯(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首次會議未能選出正、副主席,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失望和遺憾,又指不會接受民主派提出,設「日落條款」。

對於個別國家及駐港領事機構等,對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表達關切,又指修例影響香港新聞自由。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指,特區政府多次強調,修訂《逃犯條例》是為彌補制度漏洞,彰顯正義。特區政府依法修例,是特區的內部事務,包括任何外國或外國組織,應尊重特區法治,尊重特區正常的立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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