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發現有網約的士司機以私家車載客 公司指難舉證

發佈日期: 2019-04-20 13:46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本台發現有網約的士平台的司機用私家車載客。的士平台指,過去三年有十多宗同類事件,如果發現,會將司機列入黑名單。

記者使用這個網約的士手機應用程式叫車,司機覆電話表明會用私家車接載。

有司機指:「的士要租,你租就要開工,你不開工就蝕租。」被問到租金,該名司機稱:「當時租一天,一天八百多元。(用私家車)不用付租,不做起碼不用蝕。」

他說駕駛的士一年多,有足夠熟客後,就改用自己私家車載客。

該名司機說:「(平台)不知道的,是偷偷做的。你不要投訴,投訴就會封鎖戶口。」

抵達目的地後,司機展示自製價目表。由調景嶺至將軍澳工業邨,收費約六十元,與的士相若。

涉事網約的士平台運作逾五年。負責人表示,電子紀錄無法反映司機以私家車載客,只能靠乘客舉報。過去三年,他們收到十五宗旗下司機用私家車載客的個案,說一旦證明屬實,會將司機列入黑名單。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有關車輛獲發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不得出租或取酬載客,違者被定罪可罰款五千元和監禁三個月。

公司表示,曾應警方要求提供涉嫌違規司機資料,但因為舉證困難,最後沒有拘捕任何人。

網約的士手機應用程式創辦人呂先生表示:「可能警方希望可以見證由上車、下車,到付款的過程,才覺得是比較充份完整的證據。那次行動花了一個月,之後未完成這件事,但大家評估過,都是不要繼續。」

保險業人士提醒,明知司機以私家車非法載客取酬仍然乘搭,如果發生意外,乘客可能被追究民事責任。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稱:「(私家車)投保的第三者保險寫得很清楚,只能作私人用途,沒有清楚理解車輛是否有出租汽車牌照而乘搭。基本上除了得不到有關個人賠償,這行為已是我們俗稱的惡意或蓄意行為而導致保險公司要賠償,所以保險公司要你承擔應有責任。」

警方表示,重視涉及非法出租或駕駛汽車載客取酬的情況,會繼續採取針對性執法行動打擊。

本台向警方和運輸署查詢有否統計司機在的士平台接單而用私家車接客的個案,他們都未能提供數字。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