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一名找換店負責人,懷疑他收取客戶金錢後,未按要求匯款到內地。 警方昨天收到四名市民報案,指早前透過旺角山東街一間找換店匯款到內地,但一直收不到款項,找換店曾向事主退回部分錢,警方調查後,以盜竊罪拘捕找換店55歲女負責人。 海關指,已接獲相關舉報,會調查商戶有否作虛假陳述,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根據內地法例,港人匯款到內地,需要經合資格的銀行辦理,否則可被凍結戶口和沒收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