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倡修逃犯條例設日落條款 僅台灣殺人案適用

發佈日期: 2019-04-16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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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團體發起市民聯署,支持政府修訂《逃犯條例》。民主派議員建議修訂的新例,在限時後失效、即設所謂的「日落條款」,只在台灣殺人案適用。

二十四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聯署聲明,指台灣殺人案疑兇陳同佳有機會在本月底獲釋,同意修例《逃犯條例》要與時間競賽,建議加入「日落條款」、即單次處理這宗案件,在指定時限後新例失效。

香港本土九龍西議員毛孟靜說:「時限是多少,最重要是看台灣謀殺案是何時發生,起碼要到那個時間。多少年或措辭應如何寫,我們仍然是留給林鄭(月娥)政府(處理)。」

他們表示若果建制派同意,立法會本月底可完成審議。

公民黨新界東議員楊岳橋表示:「我們民主派已給了最大的誠意,告訴政府、告訴建制派其實有事可做。如果他們真的想為死者帶來公義,麻煩盡快接納我們『日落條款』的建議。」

來自工商、法律和科技等界別的市民發起萬人聯署,支持修訂《逃犯條例》。

萬人同聲撐修例公義組召集人黃英豪稱:「修例是奠定長遠基礎,不是為了某個個案,因為法律人人面前一樣,我們不會為某個人、某一件官司度身訂造。由於台灣惡性事件的逼切性,所以大家應該清楚知道,法網恢恢應該要疏而不漏。」

團體表示修例可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保障市民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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