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法定冷靜期公眾諮詢結束 消委會冀政府盡快立法

發佈日期: 2019-04-16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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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法定冷靜期公眾諮詢結束,有美容業界擔心會被消費者濫用;消委會就認為市民不會為了貪小便宜隨便取消合約,期望政府盡快立法。

近年不時有健身或美容公司涉及不良營商手法被控告,消委會上周更點名譴責四間健身中心強逼顧客,包括無行為能力人士購買會籍。

政府建議就美容及健身服務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適用於預繳三千元或以上的合約;又建議將冷靜期及退款期定為三個工作日及七個工作日,或定為一星期及兩星期。

有健身業界指出,業內強逼消費的商戶只佔少數,認為冷靜期有助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亞洲運動及體適能專業學院市場經理邱益忠稱:「每次有一宗類似事件發生,其他百分之99的健身教練都不開心,因為影響了形象,因為本身不是這樣的做法。有規範是好事,反而有助業界提升正面形象。」

不過,美容業界擔心會被消費者濫用,例如購買優惠套餐,使用部分服務後,再在冷靜期內按比例退款,價格會比單次收費便宜,業界認為會影響公司計算收入。消委會就相信,一般顧客不會這麼做。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說:「因為對他們來說是一個非常麻煩的過程,消費者首先要付錢買套餐,接著要書面取消,取消完要等十四日處理才可拿到退款。」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表示,會研究和整理收到的意見,適時就公眾諮詢發表報告,目標在下個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實施冷靜期的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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