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處理Uber司機就被裁定非法取酬載客罪上訴

發佈日期: 2019-04-15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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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名Uber司機就被裁定非法取酬載客罪上訴,案件在高等法院處理。

原本有25名司機上訴,但其中一名司機上月離世,法庭處理24名司機的上訴。

上訴一方指,乘客使用服務前知道並同意收費方式,費用的計算方式清楚列明,不存在掩飾的情況。乘客是通過信用卡支付Uber公司,無直接證據證明款項直接付給司機,而車費由公司所定。

涉案司機去年被裁定「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罪成,被罰款3800至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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