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指將與台商逃犯條例 陸委會冀雙方設合作機制

發佈日期: 2019-04-12 23:00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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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成立法案委員會,繼續《逃犯條例》修訂的進程。協助案中死者家屬的議員指,被告承認的「洗黑錢罪」,判刑不會太重,可能很快獲釋。

政府針對台灣謀殺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草案在立法會通過首讀及二讀後,內務委員會按程序成立法案委員會。修例除了擴大至台灣,亦在內地適用,民主派以至有商界人士,都對修例有保留。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重申會繼續向各界解釋。他又說政府本月已透過對口單位、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和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約見台灣方面,商討修例通過後如何跟進案件。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說:「是很心急,亦希望法律如果真的修訂成功前做準備工作。大家想像一下受害人是自己家屬,又沒有法例去處理。你當時會否要求用一個方法去處理,正正是政府提出的方案。」

台灣的陸委會表示,相關溝通應聚焦在台灣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在平等、尊嚴、互惠的原則下,建立長期、制度化的合作機制。

協助案中死者家屬的議員指,被告承認的「洗黑錢罪」,判刑不會太重,加上他已被扣押超過一年,可能很快釋放,因此須盡快修例。

民建聯區議會(二)議員周浩鼎指:「如果趕不及修改條例,可能令他有機會逃之夭夭或逃離法網。」

民主派重申,政府只應與台灣商討單次移交。

民主黨九龍東議員胡志偉稱:「明明有些更有效率的方法處理台灣殺人案(死者)家屬的焦急。他所緊張的,是中央政府的任務能否及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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