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投訴局去年處理逾700宗投訴 僅15宗裁定得直

發佈日期: 2019-04-09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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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投訴局去年處理七百多宗投訴,但只有十五宗裁定投訴得直,主要涉及「保單條款的詮釋」及「沒有披露事實」等糾紛。

保險投訴局處理的746宗投訴,598宗是新增個案,按年減少約一成,四百多宗已完成審結,其中有關住院醫療、人壽危疾及旅遊的投訴佔最多。超過六成都是投訴「保單條款的詮釋」及「沒有披露事實」。

當中89宗獲保險公司賠償,涉及716萬元;74宗是雙方和解下賠償。只有15宗獲裁定投訴得直,佔整體投訴個案百分之3.5。

其中一宗「保單條款的詮釋」糾紛,受保人被診斷為心室顫動、心源性休克及心臟驟停,以「心肌病」向保險公司索償,但保險公司指受保人求診的兩間公立醫院,均無提及診斷結果為「心肌病」,心臟衰竭症狀亦非永久受損,拒絕賠償。

但投訴委員會認為,受保人心臟受損程度達保單訂明程度,亦符合「心肌病」定義,裁定投訴得直,保險公司要賠償近47萬。

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主席徐福燊表示:「當他解釋永久不能復原的身體狀況,我們就是用較常理、寬鬆的(定義),就不是心臟停頓、完全創傷才賠償。有頗廣泛影響的,我們都認為以常理判斷,這個案我們都判投訴人得直。」

不過,大部分投訴都裁定不得直,或表面證據不成立。

徐福燊稱:「其他很多都是(索償)與保單無關,都會來這裡投訴。買一個旅遊保險或者意外保險,但你是發生慢性的癌症,然後你入去住院,用一個意外保單申請(索償),已經是去到最盡都沒有辦法索償。」

隨著自願醫保計劃推出,及網上投保越來越普遍,保險投訴局預計未來投訴數字會進一步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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