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年金可扣稅額上限增至六萬 中止供款或無法回本

發佈日期: 2019-04-01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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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起把延期年金可扣稅額上限增加至六萬元,不少金融保險機構推出新產品。有學者提醒,供款期間中止供款有機會不能回本。

為鼓勵市民為退休生活做好準備,政府將強積金自願供款和延期年金,可扣稅額上限,由3萬6千元增加至6萬元,但要符合多項規定,包括最低保費總額18萬元,供款期最少5年,50歲或以上才可領取年金等。

為搶佔市場,不少金融保險機構紛紛推出新的延期年金計劃,內部回報率最高超過3厘。

有市民指:「我想我真的有多餘錢,可能會拿來做其他投資,畢竟都只有三厘回報未必太過吸引。」

另一名市民稱:「是挺吸引的,因為它很短期就已經收到紅利,但放在銀行幾年,即使放幾萬元都不會有幾百元利息。」

以45歲不吸煙的男性為例,買一份15年期保單,每年交4萬元供款,供五年。供滿後由50歲起,每月取回約2,100元,內部回報率3厘。保單期滿扣除本金,賺約5萬3千元。

有專家指,可扣稅增加延期年金的吸引力,回報合理,但供款期長,提醒市民要先了解產品條款。

浸大財務及決策學系副教授麥萃才說:「期間任何時間中止,累計的年金值未滾存到一個很大的比例,有可能取回來的錢,是不足以抵銷以前所供過的款項。如果指定收款年期未完結而又身故,究竟你的受益人是否可以取回餘下的價值呢?」

學者又指,延期年金的收入未必能抵抗通脹,提醒市民不能以單一產品作退休保障,選擇產品時亦要考慮自己的需要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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