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樂陶涉違反建築物條例裁定表證成立 選擇不自辯

發佈日期: 2019-03-27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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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學會前會長潘樂陶違反《建築物條例》被票控, 控方舉證完畢,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潘樂陶選擇不自辯。

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被控在屯門海詩別墅的物業,未得批准建造一個水池構築物。

時任屋宇署總屋宇測量師的控方專家證人潘玉龍接受辯方盤問時認為,涉案水池是設計來作永久使用,強調水池注滿水後的壓力,能造成相當程度的結構影響。

辯方傳召專家證人、註冊結構及岩土工程師劉志宏作供,指花園有能力承托兩至三個涉案水池,不會造成相當程度的結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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