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一手樓空置稅立法建議 料本年度呈立會審議

發佈日期: 2019-03-26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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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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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徵收一手樓「空置稅」的立法建議詳情,預計本立法年度提交立法會審議。

政府去年中宣布,因應已落成但未出售的一手樓單位持續上升,決定透過修例徵收「空置稅」。

根據當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若一手私人住宅單位,獲發俗稱「入伙紙」的佔用許可證達十二個月仍未出售,發展商須繳交「空置稅」,金額為單位應課差餉租值的兩倍。

當局表明為免有人避稅,法例會訂明,若發展商將相關單位出售予附屬公司等有聯繫公司,這些單位仍會被視為一手單位。

不過若發展商在過去十二個月內,以市值租金或以上,租出單位逾六個月,或者以樓花形式出售單位,並簽訂買賣協議,就算未簽轉讓契,都可豁免交「空置稅」,豁免範圍亦包括持牌酒店和旅館等。

法例要求發展商須每年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申報,未及時申報,可被罰兩萬五千元。若作出虛假陳述,可被罰十萬元及監禁一年,亦可額外判罰最高等同「空置稅」三倍的罰款。

有關草案若獲立法會通過,會在刊憲起三個月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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