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徵收一手樓「空置稅」立法建議詳情
發佈日期: 2019-03-26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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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政府公布徵收一手樓「空置稅」的立法建議詳情。 據當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若一手私人住宅單位獲發俗稱「入伙紙」的佔用許可證達十二個月仍未出售,發展商須繳交「空置稅」,金額為單位應課差餉租值的兩倍。若發展商將單位出售予有聯繫公司,仍然要徵稅。 不過若發展商在過去十二個月內,以市值租金或以上,租出單位逾六個月,就可豁免交「空置稅」。如作出虛假陳述,可被判罰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建議若獲立法會通過,預計刊憲起三個月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