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美國行賄罪成判囚3年 律師稱正考慮會否上訴

發佈日期: 2019-03-26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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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行賄罪成的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被紐約法院判監3年及罰款40萬美元。何志平庭上親自求情時一度落淚。法官指何志平犯下嚴重罪行,但認同他對社會的貢獻,判囚3年已收阻嚇作用。其律師表示,正考慮會否上訴。

案件當地星期一中午在紐約南區聯邦法院宣判,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被指賄賂非洲多國官員,為中國華信能源公司開拓商機、謀求石油開採權等生意利益,去年12月被裁定七項罪名成立,包括五項串謀違反及違反《海外反腐敗法》罪,以及兩項串謀洗錢和洗錢罪。

何志平在庭上親自求情,指案件為年老母親和妻子帶來巨大壓力,而她們經歷其他親屬喪事之時,自己卻未能親身安慰,他感到極度懊悔和抱歉,願一力承擔責任,求情期間一度落淚。

他又表示,收押16個月之前沒想過自己會受審,形容這段孤獨經歷猶如世界末日,但亦讓他鍛煉毅力,日後希望與人分享,希望法官輕判。

而控方陳詞時就提醒法官,何志平的罪行是重複而長時間,並牽涉多國,不能只考慮何志平的往績。

法官判刑時指,貪污是嚴重罪行,破壞法治和影響民生,但認同何志平的貢獻亦受人尊重,包括他於懲教中心教書,又幫助囚犯重投社會,法官認為難得,形容他是非凡的人。

感化報告建議何志平判監262至327個月,但法官認為懲罰過嚴,相信何志平作為有地位的人,判囚超過幾個月已收阻嚇作用,亦不相信近70歲的何志平會重犯。法官最終判囚36個月,罰40萬美元,罰款需要在12個月內繳交。

何志平得悉判刑後表現冷靜,其律師表示滿意結果,指如果行為良好,預料只需要服刑約31個月。據了解若扣減收押已16個月時間,何志平或再服刑十幾個月就會獲釋。

法官表示,由於何志平的護照已過期,相信刑滿後會即時遣返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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