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等四人砵蘭街暴動罪不成立 容偉業三控罪罪成

發佈日期: 2019-03-22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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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等四人涉及旺角砵蘭街的暴動罪,陪審團經過五日退庭商議,裁定罪名不成立。但其中一人容偉業,被裁定另外兩項暴動及一項襲警罪成,交由懲教署看管,下月求情。

正在服刑的梁天琦及另外三名被告李諾文、林傲軒及容偉業,被控在2016年2月8日至9日,在砵蘭街參與暴動。

陪審團退庭商議來到第五日,經過逾40小時後,裁定四人罪名不成立。梁天琦聽到判決後面露笑容,代表律師指陪審團裁決合理。

梁天琦代表律師馬維騉說:「我相信他(梁天琦)放下心頭大石了,起碼沒有那麼緊。」

李諾文及林傲軒脫罪後,在法庭相擁落淚。李諾文表示:「沒有特別想說的,但是開心。想多謝家人。」

被問到有無後悔及為何,李諾文回應:「某程度上有。這些就不討論。」

林傲軒被問心情如何時就回應:「多謝大家關心。」

至於容偉業另外兩項涉及山東街及花園街的暴動罪,及一項在亞皆老街襲警罪,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一項在砵蘭街煽惑非法集結罪、一項在亞皆老街的暴動罪,罪名不成立。另一項非法集結罪,陪審團以5比4未能達成有效裁決。

容偉業代表大律師郭憬憲表示:「大家(陪審員)的意見是很分歧的,我想控方會再與我們談一談,是否值得再去追求一次審訊。」

容偉業申請保釋被拒,交由懲教署看管,法官下月4日聽取求情。而梁天琦涉及亞皆老街暴動罪成,去年五月被判監六年,仍要返回監獄繼續服刑。

審訊歷時75天。法官指,欣賞陪審團為司法制度作出貢獻,付出很多時間和心血,及影響日常生活,豁免他們出任陪審員6年,並提高陪審員津貼至一千元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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