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規劃綱要倡港澳教師內地任教 有指吸引力不大

發佈日期: 2019-03-22 04:08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研究開放港澳中小學和幼兒教師到廣東考取教師資格和教書。現時港人要回內地教書,需通過筆試、面試和普通話測試,有教師認為要重新考核並不吸引,但可考慮到內地港人子弟學校任教。

深圳市教育局人員來港,講解港人到內地做教師的條件,包括要持有效證件、無犯罪紀錄,亦要符合相關學歷要求。要到公辦學校教書,需要通過筆試和面試,普通話水平測試要在二級乙等或以上。

深圳市教育局師資管理處科長魏曉亮表示:「一級乙等是甚麼樣的人呢?是屬於地方電視台播音員的水準;一級甲等就是中央電視台播音員的水準了。那似我就是二級乙等的水準,只要你經過訓練,都會達到這個水準。」

不過,內地教師的薪酬待遇較香港教師低。

福田區教育局對外聯絡主任專員曾彥玲說:「大學生畢業工作兩年,年薪在深圳來說,大約是十五萬左右,工作五年年薪大約是二十一萬左右,十年是二十五、六萬左右。」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亦提到,在廣東建設港澳子弟學校,有香港教師表示,不抗拒在這類學校任教,但在其他內地學校就不會考慮。

中學經濟科老師李先生稱:「別說人工差那麼遠,其實一開始聽到考的內地教師資格,工作期間可能要停職去進修,我覺得代價實在太大。」

教聯會主席黃錦良指:「老師回內地港人子弟學校教書,可能是一個合適的安排,內容課程與香港較直接相關,老師在經驗上亦較能夠處理到。」

教聯會就建議,由香港教育局,向在港人子弟學校任教的香港教師發放薪酬,待遇與香港教師看齊。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