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區議員詐騙民政事務總署逾14萬罪成 判囚8個月

發佈日期: 2019-03-21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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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區議員文光明詐騙民政事務總署逾十四萬元,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八個月。

案情指57歲的文光明,在12年2月到16年6月,報稱聘請一名男子為兼職助理,月薪三千元,向民政事務總署申領超過十四萬元薪金償還款額。

廉署接獲投訴後調查,發現有關男子從未擔任被告的助理,亦沒簽過薪金收據。被告早前被裁定欺詐罪成。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違反選民信任,沒有悔意,犯罪歷時超過四年,性質嚴重,判監八個月,並拒絕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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