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傷人及開槍案 警方指警員開槍前會先作評估

發佈日期: 2019-03-16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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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麻地新填地街發生傷人和警員開槍案。今次開槍事件發生時,有顧客在超市內。有警務人員指,所有警員開槍前會先作評估,包括衡量自己及市民的安全。

據了解,開槍的警員23歲,約五年前加入警隊,大半年前加入衝鋒隊。

據了解,警方內部指引列明,警員必須在不能以較溫和武力達到目的時才可以開槍,亦要考慮當時是否有生命受到威脅。而在鬧市開槍更加需要審慎評估,包括是否有機會傷及途人,及子彈有可能反彈的因素。

警方指,今次事件警員開槍時,距離疑犯大約一米。而據了解,警員使用的點三八口徑手槍,最有效距離是15米內。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認為,現場警員已評估過是否應該開槍。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指:「持刀男子正襲擊職員,同事開槍目的是保護生命,初步而言,我看到是很正確。同事在現場,在決定開槍前,一定是評估現場,包括自己、其他市民的安全,決定是否開槍。」

曾接受槍械訓練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警員有足夠訓練。

民主黨新界東議員林卓廷稱:「香港執法部門的槍械訓練,多數集中在短距離的槍擊訓練,因為香港是鬧市,如果真的要運用槍械,大多是在短距離的情況。」

連同今次,已經是九個月內,第四次有警員開槍。去年7月,屯門有疑犯用車撞向反黑組探員,探員其後開了兩槍阻截。到11月,深水埗港鐵站有一名男子,涉嫌持鎅刀意圖襲擊警員,被女警開槍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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