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處罰多名上巿保薦人 瑞銀被罰款及吊銷牌照一年

發佈日期: 2019-03-14 23:00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證監會處罰多名新股上巿保薦人,罰款金額合共7.8億元,其中瑞銀被罰3.75億元,是單一保薦人被罰金額歷來最多。瑞銀亦被吊銷保薦人牌照一年。

近期多次打擊股巿違規行為的本港證監會再度出手。證監會於收巿後發出通告,譴責瑞銀、摩根士丹利、美林及渣打四名上巿保薦人,在協助三隻新股上市時,未有履行應有職責,共罰款超過7.8億元。

其中,瑞銀被罰3.75億元,是歷來針對保薦人的最高罰款,並暫停瑞銀的機構融資牌照一年,期內不可擔任上巿保薦人。

其中,瑞銀及渣打於2009年擔任中國森林上巿保薦人。證監會指,兩名保薦人未有對該公司的資產及客戶,作出合理的盡職審查。而當時擔任瑞銀上巿主管工作的岑天,則被暫時吊銷牌照,為期兩年。

瑞銀還涉及兩間公司的上巿保薦工作。其中一間為上巿公司天合化工,當時的聯席保薦人還包括摩根士丹利及美林。

涉事的中國森林在上巿兩年後,遭核數師發現帳目違規,在2015年被法院頒令清盤,其後更在2017年除牌。至於在2014年中掛牌的天合化工,股份至今停牌接近4年。

有業內人士認為,證監會今次處罰四家保薦人,有望帶來阻嚇作用。

資深投資銀行家溫天納表示:「這個罰則從各方面來看,完全可以達到警示的效果。我相信在未來的操作過程當中,保薦人在一些灰色地帶也會嚴密把關,不會貿貿然將這些灰色地帶演繹為允許的行為。」

證監會指出,若因為保薦人未有進行應有的盡職審查,令不適合上巿的公司獲得上巿地位,最終或令公眾投資者蒙受巨大損失,並打擊香港金融巿場的信心。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有關執法行動是要向市場傳達訊息,證監會要向失職保薦人追究責任。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